婚前買房最好聯(lián)名登記
編輯:三門峽樓市網(wǎng)
2012年08月04日12:44
來源:許昌樓市網(wǎng)
摘要:戀人婚前購房最好采用聯(lián)名的方式,也就是說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。
事件回放:2008年大學畢業(yè)后,小李和女朋友小徐約定一起打拼。
經過努力,兩人攢下8萬元錢,在雙方父母資助了25萬元的情況下,他們按揭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。因為所有的手續(xù)都是小李一人辦理,所以證件、證明材料上也只登記了小李一個人的名字。
可臨近婚禮,小李卻移情別戀,小徐堅決要求分手,并表示共有房產她要2/3,來彌補小李對其造成的精神傷害。
但小李并不同意這樣做,他認為這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,感情和房產二者不能混淆。于是,兩人鬧上了法庭。
專家解讀(許昌市房屋產權產籍監(jiān)理處副主任、公職律師 李國喜):如果房子登記在情侶雙方名下,但產權上未記載份額,雙方也沒有另外約定份額,則按共同共有一人一半。
在訴訟中,誰主張誰舉證,沒有約定的按實際出資份額分割。因此,律師提醒戀人們,購房時,不要忘記對各自的出資額做個約定公證。
戀人在戀愛期間購買的房屋,一般來說房子登記在誰名下,就歸誰所有。如果是兩個人合買(登記在兩人名下,如果尚未取得產權證,則看《購房合同》上是否是兩人的名字),則按照共有財產進行分割。
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,但女方也出錢了,那么雙方分手的時候,房子歸男方所有,但男方應當返還女方錢財。這里有個前提,即女方有充分的證據(jù)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,如果沒有證據(jù),也很難得到保障。
戀人婚前購房最好采用聯(lián)名的方式,也就是說把兩個人的名字都寫到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。
聯(lián)名購房的程序并不復雜,在購房合同買受人一欄中同時填入兩個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,等到辦理房產證的時候,男女雙方都向房管局交納相關的證件。
——共 [1] 頁——
關鍵字:三門峽樓市、三門峽房地產、三門峽房產、三門峽地產、三門峽房價、三門峽新樓盤、三門峽房地產市場行情
免責聲明:
本網(wǎng)轉載內容均注明出處,轉載是處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真實性,針對文章有什么問題,請與我們聯(lián)系
(13140568777;13598227718)